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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隶属于铁岭市公安局,受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业务指导,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正县级单位。设支队长1人、政委1人,副支队长3人,下设1所、5处、6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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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管理所 驾驶证管理科:负责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换证、审验、超期缓审及档案管理。 驾驶人考试科: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车辆证照科:负责机动车注册登记、牌照申领核发。 车辆管理科:负责车辆报废延缓、警号牌管理、车辆检测,以及对各县(市)区车管业务进行检查指导。 2、警令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指挥调度、支队计算机通信网络、有线、无线通信联络、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综合调研、机要文秘和机关行政、后勤、财务及器材装备管理。 3、政治处:负责队伍管理和思想教育,负责劳动人事、警衔、劳资、编制、党务等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4、纪检督察处:负责绩效考评及民警违纪案件的查处、信访、投诉。 5、交通秩序处:负责 “畅通工程”和“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及超大件和危险品运输及银州区禁行路段通行证审批管理;负责市区内交通设施、道路标志的安装、维护、道路标线施划。 6、警务法制处:负责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质量检查与指导、违法处罚、刑事、治安拘留审批。 7、直属大队(银州一、二、三大队,高速公路一、二、三大队):负责城区及高速公路所属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负责交通安全警卫和各种紧急突发性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