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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士范大队长获公安部授予的“执法标兵”荣誉称号 来源:交警支队 作者: 日期:
2010年1月27日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规范执法工作,2009年9月,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开展了全国交警系统第四批执法标兵评选活动。经各地推荐并公示,从269名候选人中评选出执法标兵100名。其中,调兵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赵士范喜获殊荣。
铁岭市交警系统结合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主题报道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执法标兵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广大民警向执法标兵学习严格、公正、规范执法的执法理念,学习他们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执法艺术,形成“我向标兵看齐,人人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同时,扩大社会面宣传,通过媒体报道、基层巡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执法标兵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法,全面树立新时期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交警队伍执法能力。 阅读人数: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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