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1月30日是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春运启动日。根据省厅交管局的统一要求,市文明办、市交警支队在铁岭市客运中心举行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铁岭市2010年春运启动日仪式。
上午9时,铁岭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2010年春运启动日仪式正式举行。市文明办副主任付春,铁岭团市委副书记闫冬蕾,铁岭市司法局、安监局、教育局、市妇联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建伟等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100名民警,以及铁岭市客运管理处、铁岭市出租车管理处、铁岭市客运集团、铁岭市客运中心、铁岭市公汽公司、铁岭市各出租车公司的领导,部分客运车辆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铁岭市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的记者参加了的启动仪式。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建伟代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作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动员讲话。他说:“举行盛大的以 ‘文明出行,平安春运’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保卫启动仪式,向全市人民表明公安交警部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春运安保工作的决心和态度,呼吁和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争创文明城市,不断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的文明市民,携手共创我市春运期间乃至长久的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后三年,我市将重点组织开展好四项活动,即‘四个六’:一是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呼吁和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争创文明城市,不断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的文明市民,携手共创我市春运期间乃至长久的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春运期间,全市交警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上来,统一到省交管局、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认真巩固前段全市集中整治行动和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切实把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定信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努力为新铁岭、大铁岭经济建设和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一个更加有序、安全、畅通的和谐道路交通环境,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文明办副主任付春代表向社会发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议。一是把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好。08年我市荣获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殊荣,0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用3到5年的时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为此,全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创城活动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各地文明办要发挥主动性,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特别是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新闻媒体,共同开展好这项活动。二是紧紧围绕培育文明公民,倡导文明新风这一根本要求,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把这项活动与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讲文明、树新风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特别是与社会志愿活动结合起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三是全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和表率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力争此项活动在较短时期内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四是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和进行评选表彰时,各级文明办要主动邀请公安交警部门参加,广泛吸纳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要不断完善管理措施,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制度化、常态化。
铁岭市客运集团副总经理柴晓东同志代表全市客运企业作表态发言。
随后,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分别深入到客运中心、出租车停车场,给驾驶人发放《致广大驾驶人一封信》、《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及交通安全教育提示卡。并现场提示驾驶人在春运期间要守法行车,不开超速车、不开超员车、不酒后开车,确保春运安全。






